沪浙签署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合作协议

2025-08-07 01:03:38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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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SecretsofSensationontheBeach未处理版   另有一件或许并不算小的小事值得一提。关于骨笛的命名,学界一直有不同声音,主要来自于刘正国的坚持。笛在文献中出现较晚,《诗经》《左传》等先秦古籍有关音乐的记载中,涉及“笙、箫、龠、管、篪”等众多古代管乐器,却并没有笛。汉代马融在《长笛赋》中说,“笛生乎大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原所长黄翔鹏曾就贾湖骨笛的定名提出一种观点,他认为一个祖先有很多后代,不应以其中一种后裔之名给祖先定名。贾湖骨管是中国管乐器的祖制,不应该用晚出现的名称为早出现的乐器定名。但他提出不必苛求某一种后代的名字,就以当下最自然、最简单的命名,称“笛”即可。就此中止了当时对贾湖乐器定名的讨论。但刘正国认为,以笛来命名,显然同样难逃“以后裔之名为祖先定名”之嫌。摄

  中新网嘉兴8月6日电(鲍梦妮 吴迪元)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6日消息,由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联合主办的沪浙船舶检验工作交流会近日在嘉兴举行。

签约仪式现场。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会上,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分别与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签署《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合作协议(沪浙合作协议)  》、《上海—浙江船检一体化嘉兴合作点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沪浙两地船舶检验合作正式迈入机制化、深层次、全方位协同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协议内容,沪浙将围绕统一标准、规范流程,优化服务、便利船东,技术攻坚、引领创新,人才联动、共育队伍四个方面展开合作。

  以优化服务为例,双方将针对船舶转籍周期长等痛点,深化“提前介入”机制。对于沪浙异地新建船舶,转入方可在审图或建造关键节点提前介入,共同商定检验计划,优化转籍流程,显著缩短船舶转籍时间,提升船东获得感,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副主任朱洪军表示,沪浙船检合作基础深厚、意义重大。协议将在技术能力、制度模式、发展示范三方面形成突破,推动合作项目化、清单化,力争早出标志性成果。(完)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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